
来自银保监会官网信息显示,为优化信托公司跨区域经营模式,促进信托公司改革转型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信托公司异地部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共八条,以合理布局、分类施策、宽严适度为原则,规范信托公司异地部门有关事项。一是综合考虑当前信托业发展实际与改革转型需要,明确信托公司异地部门设置与管理要求。二是严格禁止信托公司设立异地管理总部,已设异地管理总部的信托公司按要求有条件保留。三是明确信托公司属地银保监局与异地部门所在地银保监局监管职责。四是合理设置整改期限,要求相关信托公司稳妥有序开展异地部门整改等工作。
《通知》的发布实施,切实弥补信托监管短板,有利于促进信托业规范健康发展。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持续加强信托公司监督管理,着力提升信托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信托公司的主要业务
信托业务类包括:信托存款、信托贷款、信托投资、财产信托等。
委托业务类包括:委托存款、委托贷款、委托投资。
代理业务类包括:代理发行债券和股票、代理收付款项、代理催收欠款、代理监督、信用签证、代理会计事务、代理保险、代保管、代理买卖有价证券等。
租赁业务类包括:直接租赁、转租赁、代理租赁、回租租赁等。
咨询业务类包括:资信调查、商情调查、投资咨询、介绍客户、金融业务咨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