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年的经营改善,降低债务,新紫光集团逐步走入正轨。但在这家领先的大型科技集团积极发展之际,一些自媒体却通过拼凑旧新闻等方式,炒作紫光重组事件,恶意曲解企业股权架构。通过不实新闻热点,驱动公众情绪,博取流量。
良好的股权架构可以提高公司的财务和运营能力,并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支持。通过回顾2022年紫光集团破产重整,笔者发现,恰恰是科学、合理的股权架构,才使紫光集团重整得以顺利完结,并为新紫光的经营优化保驾护航。
新紫光集团股权架构的科学性,源自于从战略投资方遴选开始,每轮方案都就经过各方专家的多次论证、评审,可谓“优中选精”,更在后续经营实践中得到了时间的验证。
首先,自2021年7月始,紫光集团的管理人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面向全社会招募战略投资人,全程接受法院、债权人等各方监督,充分维护包括债权人、债务人、股东在内的各相关方合法权益。经过综合评估,控股硬科技产业集群的建广智路联合体成为符合重整要求、各项指标最优、最适合帮助紫光集团重获新机的战投机构。2021年12月10日,在法院和各种第三方机构监督下,债权人最终选定智路建广联合体为紫光集团重组的战略投资方。
此间,更有从事破产重整的业内专家以“五个最”对紫光重整进行评价,称其是近年来“效率最高、效果最优、清偿率最高、满意度最佳、遴选机制最完善”的重整项目。
“五个最”背后,离不开智路建广联合体专业、科学地股权架构设立。不同于传统的财务投资和简单的杠杆结构。在明确以股权融资为主,以解决紫光集团资不抵债为核心的前提下,对新紫光的股权设立还进行了三项要求:
要求标的资产(新紫光集团)的权属清晰;
要求受托管理资产在经营方面责权利明确,能够在各级管理团队层面吸引优秀的专业人士;
要求股权具有合法便捷的流动性、退出途径便利,出资人股权变动不影响公司经营稳定性和战略延续性。
基于各项要求的综合考虑,智路建广联合体在进行融资时选择使用“有限合伙”,这种兼顾产业发展和资金融通的架构。使最终的投资主体成为企业权属、未来发展、投资价值与可持续运营的最优解。
由于紫光集团资产巨大、并且涵盖半导体、智能科技的全产业链,细分领域子公司众多,不能以简单的国有、民营的有限公司结构来处理紫光集团股东架构。
回顾2021年7月重整,更无任何一家类似的产业集团或央企敢于合并紫光集团并承担其巨额债务。面对老紫光的巨额债务压力,类似行业,类似规模的公司都在担心,承接紫光这个庞然大物之后,债务负担也会将自身拖垮。
所以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充足的资金支持以及丰富的资源供给能力成为实现紫光重整的必要之举,有限合伙的架构则更有利于实现这一目标。
新紫光的控股平台“北京智广芯”由12家有限合伙企业组成,这并非是智路建广单方面“精心设计“的架构,而是包含着对出资方地域、产业发展水平、长期支持能力以及紫光在各地产业分布的综合考量。而每一家有限合伙企业都经过了其所属出资机构的合规、法务、权益等系列评估,尤其是国资风控部门的审核。其法理性与合理性毋庸置疑。另外,在重组方案和战略投资机构选定前,还必须实现清偿率最高,才能取得所有债权人的同意。
在执行经验上,智路建广一直从事控股型收购和产业经营,使用有限合伙架构,能使相关主体得以稳定发展,并让股东获得明确回报。同时,为实现新紫光集团建设更安全自主的供应链生态,在各地布局产能和产业链建设,不能用传统的设立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方式,需要聚集多方资源、使多方共益。有限合伙这种架构正是能在保证产业经营战略稳定的同时,各种资金在多层面合作、多方多层面分享各地产业发展,产业升级带来的收益。
更重要的是,对于一家科技企业,人才是集团最宝贵的财富。新紫光在保留原有核心研发、市场团队的同时,还要组织国内外半导体优秀人才补充到各级团队中。子公司做得好的,要加大支持力度并充分授权;有问题的要锐意改革,遇到困难集团统一协调资源支持。在这样的人才需求下,有限合伙架构利于为紫光集团员工发展打造一个更高层次、更广阔、更专业、更国际化的职业生涯发展平台;原来有限责任公司的简单架构不能满足多方参与主体的利益分配问题,正是有限合伙这种架构能够解决不同层次的股权激励问题,最大程度调动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人才的积极性。
另外,这种有限合伙机构,能够保证出资人的退出渠道畅通有效,所有的出资人不一定都要在企业上市后退出,中间有退出需求时,这种有限合伙架构恰好能够保证出资人在自身需要提前退出时、或有新的资金进入更替是不影响新紫光集团的经营稳定性。
智广芯和智路建广没有通过代持和其他关联方非关联化等隐蔽手段来隐瞒、隐藏股权关系,在工商局均可查询、多数工商注册APP也都能穿透查询到,并不神秘,更不应该阴谋化。
有些媒体摘取局部信息、生硬拼凑的报道有限合伙股构、断章取义以神秘感分析,主要是利用网民的好奇心吸引眼球、赚取流量,也可能是通过网络媒体系统地、有预谋地破坏中国高科技龙头企业发展,尤其遏制紫光集团作为芯片、通信、设备等领域保障自主产业链安全龙头积极发展势头的目的。
在公司法、各种企业经营法规和国资法规框架下以及市场化规则形成的投资和经营架构,有时的确会与一般网民直观从公司名称和直接股东直观认知的企业大股东产生不一样的感知,但不能因为专业、合法的信息没有直接转化为普通网民能理解的方式以及没有主动披露,就妖魔化、神秘化这种有限合伙股权架构。
例如近期,中国工业报账号“裴金钢”署名发布的文章,便是利用网友对相关企业及投融资知识的不熟悉,引导舆论,吸引流量的典型案例。
文章先是题目使用“紫光破产”击人眼球,开篇就先入为主直接无端臆断“紫光集团破产”的假设,吸引网友陷入虚假言论的“陷阱”。
而进入正文,紫光集团的LOGO图标下的标注“来源于紫光集团网站”,更是体现了作者的“用心”。此举使不少网民误认为是文章来源于紫光集团官方,可其实仅仅是为注释其使用的公司图标是由紫光集团网站下载。可见为了抹黑紫光集团用心良苦、精心策划,又很心虚。
文章结尾,作者又用有限合伙的股权架构的所谓“道德性”来煽动网民情绪。但其实,身为基金管理机构的GP才是无限责任的承担方、而出资方LP仅需为潜在风险承担有限责任。所以,通过所谓的“道德性”情绪煽动网民,通过专业讲述便轻易破解。通过质疑有限合伙这种企业经营和投资中常用的架构,来误导非专业人士本身就是一种阴谋,更体现了该文的“技巧娴熟”。
稍微专业判断和逻辑分析一下就会明白专业、科学的股权架构是能够成功融资完成紫光集团破产重整以及后续新紫光集团经营改善的核心和关键。